717日下午,六合法院城东法庭在东沟镇大河口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吸引了中央、省、市三级电视媒体和当地30余名村民旁听庭审。

 

原告李某系83岁老人,居住在一个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且年老多病,视力不佳,生活不能自理。李某认为他的三个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三子女每月各支付300元生活费,并改善居住条件。承办人阅卷后决定直接上门送达,以便了解李某实际生活状况和三被告的想法。经过实地查看和与当事人沟通,发现李某不仅视力不佳,且生活条件十分恶劣。经与三被告沟通,他们认为自己已尽赡养义务,每月都固定给老人生活用品和生活费,只是因为工作繁忙、距离较远等原因没有经常看望老人。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和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承办人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地村委会。该案审理适逢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同时引起了中央、省、市三级电视媒体的关注。

 

当地村民听闻这样一个案件在家门口开庭,积极要求旁听庭审,1430分庭审开始前,旁听席上已围坐了30多名村民。庭审过程中,李某虽然表达不清楚,但法官始终耐心解释、引导,确保庭审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前,法官一番发人深省的劝解引起了当事人和所有旁听人员的共鸣。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向双方明理析法,并动员多方力量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