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阻碍违章执法 妨碍公务被判刑
作者:曹味东 发布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219
规划局对违章建筑进行现场执法时,身为瓦工的靖江市马桥镇农民杨某,砸执法车辆,民警依法对他进行传唤时,他咬伤辅警,虽然事后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认识到错误,为此仍获得了刑罚。7月15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5月11日,靖江市规划局对靖江市新西路三住户的违章建筑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同年6月11日上午11时许,靖江市规划局监察大队接群众举报,对三住户继续私自违章建设进行现场执法,遭施工人员阻挠。瓦工杨某等用砖块等砸击执法车辆,致一辆执法车挡风玻璃破碎。上午12时许,靖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出警至现场后,口头传唤杨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杨某拒不配合并用嘴咬辅警王某左手背、辅警刘某的右手背,致手背表皮脱落,经法医鉴定,两辅警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各2500元,赔偿执法车辆损失2200元。鉴于被告人杨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故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