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21日,相城区一家小卖店内发生惊魂一幕:一男子用刀挟持路人与警方对峙5小时后,最终被制服,女子只受了轻伤。129日,苏州相城区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56个月。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街角小店发生劫持人质事件

 

这天早上8点左右,苏州相城区黄桥街道湖湾村一家小卖部的老板娘开门后,独自一人低头吃早饭。突然听到“哐啷”一声,跟前的桌子被人一脚踢翻,她抬头一看,一男一女不知何时跑到了店里。男子用胳膊死死卡着女子的脖子,将其拖拽到店里后,一把推倒在地,死死摁在地上。见男子一手持刀、情况紧急,老板娘吓得赶紧跑到店外叫人,可刚走出店门,身后的卷帘门便一下被拉上了……

 

在男子的猛力拉扯下,卷帘门晃得“哐啷”乱响,老板娘急得不顾一切冲上去,死命托住正要被男子关上的一扇卷帘门,店内男子见门关不上,伸手一挥,老板娘的右手无名指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吓得再也不敢上前,连忙报警。

 

接警后,先期处置的民警迅速赶到,发现店南侧的卷帘门已经紧闭,东边的卷帘门则半开着,通过卷帘门的缝隙,民警依稀看到有一男一女,女的在20岁左右,男子看上去年近30岁,女子坐在一张椅子上,男子拿刀架住她的脖子。发现民警查探,男子十分警觉,威胁再靠前就要捅死女子,为避免伤及人质,民警暂时退到了一边,男子则将半开的卷帘门用力拉上。

 

被劫持的女子名叫薛丽,不到20岁,是经亲戚介绍到附近一家企业上班的,刚到苏州不到一周。这天早上,她出来买完早点后步行回宿舍的路上,突然被一双手用力搂住了肩膀,刚开始她以为是哪个同事开玩笑,可转头却看到一位目露凶光的陌生男子。薛丽吓得拼命反抗,但却挣脱不了,右手紧跟着感到一阵剧痛,全身也一阵麻。她看到男子一手握刀,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电击棒,瞬间吓得双腿发软,很快被男子硬生生地拽进了杂货店内。进店赶走老板娘后,男子从墙上扯下几段电线,将薛丽绑在椅子上,随后快步走到店内的煤气罐前,一刀将罐上的输气软管割断。

 

受小说启发绑人逼“女友”现身

 

为了缓和男子情绪,薛丽稍作镇定,时不时地与他对话,问了籍贯,再问年龄,又试探着询问其家庭情况。当问到家里有没有老婆孩子时,她发现男子冷漠的表情有了一丝变化。男子主动告诉她说,“我还没结婚,但是有女朋友,我今天绑你就是为了我女朋友!”男子的回答让薛丽十分意外。

 

原来,男子名叫张问军,来自河南,初中毕业后在家干了一年农活,有一个相识8年、他自己认为的“女友”。去年,他为了“女友”远赴苏州的一家钣金厂做了半年,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期间,“女友”去了另一个省。事发前一个月,张问军曾给“女友”打过电话,提出要见面,但“女友”一句“和你没话可说”就匆匆挂断了电话。张问军并没有放弃,他坚持着自己的爱恋,认为自己怎么也离不开“女友”,但苦于不知道她身处何方,他每日都沉浸在巨大的相思之苦中。

 

张问军喜欢看言情小说,有一天,在苦苦思念“女友”的时候,小说中的一个情节给了他“灵感”:“能不能劫持人质来逼“女友”和我结婚呢?她那么有善心,我只要随便劫持一个人,她肯定会跑来劝我,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此后,他满脑子都在想着劫持人质这事,当天就到村里一家小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只是一直不敢动手。几天后的一个早晨,6点就醒来的张问军又想起了“女友”,决心实施计划,于是取出水果刀藏在外套的口袋里。他沿着村里的小道一路物色,终于在三岔路口,看到了一个人走路的薛丽……

 

不过,这个说来可笑的计划只是张问军内心的秘密,不管薛丽怎么探问,他都不肯透露半分。而接下来张问军不着边际的讲话,让薛丽觉得他的思维似乎有些混乱。由于被电线绑得太紧,薛丽恳求张问军松松绑,张于是找来一些衣服剪成布条,重新绑好薛丽。这时,他想到了门外的警察,为防止受到突然袭击,他推倒了店内的两个冰箱,堵住卷帘门。又找来一些铁丝,将两扇卷帘门绑在一起,使其难以打开。

 

在张问军进行着这些准备工作时,薛丽并没有彻底绝望,她仍在争取着和他套近乎,可接下来不管她聊什么,张问军始终一言不发,最终还被惹烦了,索性打开了电视机。

 

人质成功获救“痴情哥”落网

 

看了会电视,张问军还是不放心警察,就从店里找了两床被子放在卷帘门下,拿来4瓶白酒倒在被子上,之后又打开了煤气罐,并拿了一个打火机放在身后,决定如果民警冲进来,他就点火和薛丽同归于尽。但当他发现民警并没有破门冲进来的意思后,赶紧关掉了煤气罐,继续看电视。

 

因被划破的手还在流血,薛丽忍不住求助。张问军看到后,也怕她伤口发炎,就对警察喊话说需要云南白药等药物,并拿来一条裤子伸出卷帘门,等药物放好后再拖进店里,交给薛丽。见民警很配合自己,张问军想起了逼“女友”现身的最初目的,提出需要一台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女友”聊天。听到民警同意了他的要求,张问军来到卷帘门边,找来一根绳子,打算和刚才一样把电脑拖进店里。

 

民警发现店内传出的煤气味和倒了白酒的棉被后,意识到他可能会有过激行为,生怕他点燃煤气做出更加危险的举动,便作出了强攻的决定。警察假装要从卷帘门外将电脑递进去,分散张问军注意力的同时,安排消防车辆用钢索固定了另一扇卷帘门。一声令下,消防车司机一脚油门,猛然将卷帘门拉开,同时消防水枪朝店内喷水。这时,张问军慌忙举刀冲到薛丽面前,将刀伸到其脖子上,试图与其同归于尽。所幸民警迅速冲到两人跟前,将薛丽抢出,同时正用刀朝自己脖子划去的张问军也被警方一把擒住。此时,已是下午一点多。

 

经鉴定,被害人薛丽颈部损伤已构成轻伤;同时经精神医学鉴定,被告人张问军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相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问军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鉴于其系精神病人,归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可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