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法院建立亚青(青奥)期间刑事案件特殊办理机制
作者:王志红 宋玲 发布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442
亚青会倒计时一个月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涉“亚青(青奥)”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为两大盛会顺利举办提供强力的法律支撑,南京建邺法院与建邺区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共同拟定的《亚青(青奥)期间刑事案件特殊办理机制》,于近日联合会签。
特殊办理的刑事案件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发生在亚青(青奥)期间,即在亚青(青奥)筹备期间、举办期间及后期服务期间;二是含有涉亚青(青奥)因素,即指在上述期间对亚青(青奥)项目、赛事活动、亚青(青奥)参与人、场馆设施、亚青(青奥)资金、知识产权、对亚青(青奥)的组织筹备、赛事的正常运行、亚青(青奥)参与人的生活交通等有不利影响;以及亚青(青奥)注册人员受到侵害或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机制中具体规定了九类案件。
联合会签的亚青(青奥)期间刑事案件特殊办理机制体现出三大特点:一是范围新颖,重点突出。机制确立了对赛事、场馆、交通设施、食品等对赛事有不利影响的九大类案件,快立、快侦、快诉、快审,真正做到全面覆盖,有效打击,保证赛会的顺利举行。二是完善制度,统筹协作。机制成立了“涉亚青(青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由建邺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对案件统筹兼顾、流程化管理,对较大影响的案件提前指导协调,并根据需要实行案件督办管理,跟踪进展,全程监管;确立两会筹备期间、闭幕期间信息通报制度和两会举办期间信息日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犯罪苗头,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三是保障权利,服务赛事。对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案件重点打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发挥保稳定、促和谐的职能作用。
亚青(青奥)期间刑事案件特殊办理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亚青(青奥)案件正式步入特殊办理的快车道,为亚青、青奥盛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