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定点与流动结合”提升巡回审判实效
作者: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436
泗阳法院定期开展巡回审判,采取“定点与流动结合”的方式,将优质司法送到群众身边,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同时将巡回审判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明确规定每年巡回审判数量不少于全年审判案件的20%。
设立巡回审判点普法便民。人民法庭在辖区街道办、居委会设立8个巡回审判点,通过聘请村主任和调解主任两名特约调解员,邀请熟悉当地情况和习俗的人员为辅助调解员,共同化解纠纷。每月定期就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宣传等活动。刑事审判则根据全县综治工作的需要,将巡回审判的重点放在治安案件突出的乡镇、易发高发的区域,达到审结一案,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全年先后巡回审判达 20余次。
巡回审判车开进村居地头。为方面群众诉讼,县法院专门配置一辆功能齐全的巡回审判车,深入田间地头、村居、厂房等地,精选典型案例,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如到王集镇集中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宣传、到高渡镇白水村集中开展危险驾驶犯罪公开开庭,在众兴镇调解多起赡养纠纷等。一年来,泗阳法院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的便利作用,深入全村居进行法律宣传、调解纠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巡回法制讲座引导青少年。选定15名女干警作为巾帼志愿者,定期走进职业中学、乡镇中小学等学校结对普法。刑庭选派具有亲和力的女法官,选择校园伤害等案例开庭,同时结合生动的案例,为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及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侵害;为留守儿童举办“心手相牵学法律”活动,陪伴孩子充实快乐度过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