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法院严把“四关”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作者:杨洁 戴丽娟 发布时间:2013-07-18 浏览次数:568
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宿迁法院以“三评查”活动为契机,严把文书“四关”,不断健全机制,强化手段,裁判文书质量明显上升。
把好“文书写作关”。市法院制定出台《宿迁市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及技术规范》,并编印成册下发给每个法官。邀请宿迁市特级语文老师到法院进行授课,对法官文书写作中遇到的语法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文书写作实现三次校对,一是审判员、书记员对案件中出现的重要原始数据进行认真校对;二是用法院文书纠错软件,对文书初稿校对;三是庭长、分管院长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查,确保文书“零差错”出门。
把好“文书上网关”。把裁判文书上网晒一晒,利用群众雪亮的眼睛对裁判文书“挑刺”。2012年底,宿迁6家法院互联网站全部建成并推广使用。市中院制定出台《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的规定》,通过加强民意沟通渠道、提高文书上网效率、规范文书上网各个环节,加大群众对法院裁判文书监督力度,推进司法公开。
把好“文书考核关”。调整《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考核内容,将裁判文书质量增加为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案件质量考核指标之一。建立随机抽查和定期抽查机制,审判管理部门随时抽查全市法院裁判文书,并形成抽查报告予以公布。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参加的考核小组,定期给裁判文书体检,找出裁判文书软硬伤,把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结果列入考核标准。
把好“文书奖惩关”。做好优秀裁判文书和最差裁判文书评选工作,每季度对对所抽检文书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最差”四个标准,逐份评查,建立评查档案。每季度评出不少于2份的最差法律文书,最差法律文书不仅全市范围通报,且裁判文书的承办人将被扣减考核分值,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