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深夜敲错门 民警劝阻反被打
作者:卢雨阳 许晓莉 发布时间:2013-07-17 浏览次数:210
醉酒后认错家门,并辱骂房主,民警劝其离开反遭殴打。2013年7月16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起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2年7月10日凌晨1点左右,已经休息的崔某突然被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惊醒,他赶忙开门,只见一醉醺醺的陌生男子站在他家门口,嘴里嘀咕着“到家了”。崔某明白男子认错家门,就告知他走错了。谁知醉汉不仅没有就此罢休,反而更加用力地敲门,坚称这是自己的家,嘴里还骂骂咧咧起来。崔某无奈,只好报警。
两名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依程序出示证件并询问醉汉的名字、住址,醉汉理也不理,只是一个劲地说:“我不要你们管,我就要进这个家!”民警赶紧拦住醉汉,纠缠过程中,民警衣服被扯坏。突然,醉汉一拳向民警脸上打去,将其帽子打落在地。见此情景,另一民警赶紧摁住醉汉双手,醉汉竟又挣脱民警的束缚,对准他脸部又是一记耳光。直到其他民警赶到现场,才将醉汉制服,带回公安机关。酒醒后,陈某方知自己犯了大错,后悔不已。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综合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