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三策”推进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
作者:张爱梅 发布时间:2012-02-17 浏览次数:278
近日,仪征法院提出三项举措全面落实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筛选出全院长期未结案件21件、确定纳入同期清理工作范围的141件非当年受理案件,并在总结去年序时进度完成清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清理工作。
自行加压,扩大清理范围。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筛选出21件长期未结案件,其中3件为2010年12月20日以前立案案件,该院还要求同时筛选出2011年12月20日前立案受理的未结案件加入清理范围,要求各部门到人、到案建立台帐,力争在5月底前将这些案件95%以上清理完毕,特别是3件2010年前立案受理的案件要清理完毕。
逐案分析,落实清理措施。该院制作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方案表》,要求各业务庭(局)长要与承办法官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未结案件逐案过堂,分析原因,总结去年清理工作的经验,重点研究去年清理过程中和清理后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方案,填写清理方案表,要求定清承办人、责任人、审理方案、结案时间,力争按期全部清理完毕。
统筹兼顾,确保清理质量。该院明确在集中清理工作中,做到统筹兼顾,做到在确保清理进度同时,确保清理质量;确保清理难案的同时,确保实际化解矛盾;确保清理积案的同时,确保审执好新收案件;强化长效管理,尽最大努力把长期未结案件降低到最低程度,进一步促进均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