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宣教处受市委隆重表彰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2-02-17 浏览次数:272
2月14日下午,南通市委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全市宣传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并就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进行表彰。南通中院宣传教育处被评为2010—2011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该处助理审判员吕敏被评为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据悉,这是该处继2008-2009年度荣膺这一先进之后继续蝉联这一殊荣。
2010-2011年度,南通中院宣传教育处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着眼于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社会公信力和内部凝聚力的要求,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以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挖掘人的最大潜能,激发创造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院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两年以全省考评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2011年12月,中院被评为南通市文明单位、如东栟茶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法院建设突出位置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打造南通法院文化的品牌和特色,全市有1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示范单位,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示范单位。2011年10月,最高法院在海门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文化交流会。
在对外宣传上,该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宣传工作例会, 及时掌握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动态;坚持每年举办一期新闻骨干培训班, 提高宣传队伍新闻写作能力;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考评机制, 增强宣传工作效能,使两级法院新闻报道的数量和质量不断上升,2010年以来,南通两级法院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万余篇,中院司法宣传业绩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10年10月,中院被省法院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9月,中院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南通市委书记丁大卫、市长张国华出席会议,并为获得先进的代表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