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喜事第二天,新娘要到市区“走一趟”,结果带着金器首饰和现金一去不回。经过侦查,原来这是一伙骗婚的女人。近日,该4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28岁的钱某在当地企业做工人,特老实,所以一直没对象。某日,他骑自行车去上班的路上,一名长相清纯的年轻女子拦住路,称自己的车坏了,请钱某帮个忙。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艳遇,钱某说不出来的喜悦,特热心地将年轻女子的车修好了。修车过程中,钱某得知年轻女子姓高,是外地人,在仪征打工。车子修好后,高某继续跟钱某同行,在路上,钱某对高某产生了好感。当天双方分手前,双方互留联系方式。这之后几个礼拜,钱某和高某每次都会在同一地点碰面,一起去上班。双方感情渐深。十几天下来,钱某逐渐把高某当成女朋友,多次请对方到家里做客。钱某爸妈看儿子领了媳妇回来,非常高兴,就开始催儿子结婚。钱某问高某,高某同意了。为了给儿子置办婚礼,钱某爸妈给儿媳买了大量的金器首饰,还给了不少现金。婚宴当晚异常热闹,第二天一早,高某起床后对钱某说,还有些生活用品不够,想去市区买点东西。半睡半醒的钱某也没多想,叮嘱了几句“早点回来”,就捂上被子继续睡觉。到了傍晚,高某没有回来,钱某又是打电话又是出门找,还是没个影子。第二天、第三天,情况还是一样。钱某一家人越想越担心,随后到派出所报警。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发现,高某并无职业,在当地居无定所,并非她自己说的在仪征打工。与前些天其他几名“失踪女子”的情况大体相似。警方继续深入侦查,经过追捕,成功将女嫌犯抓获。据疑犯陈述,她们都是贵州人,年龄都在25岁到35岁之间。她们在仪征踩点,选好目标后,其中一名女子就在现场制造一个假现象,让当事人上钩,再博取当事人的信任,假装跟当事人谈恋爱,然后编造各种理由,结婚骗取钱财后,借机逃走。经查,4名女子在仪征期间,以结婚为由,骗取多人财物达10余万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曹某等四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