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法院三项措施切实强化审判管理服务职能
作者:王加骥 发布时间:2013-07-16 浏览次数:499
江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牢牢把握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改进管理机制,切实有效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职能。
一是“走出去”,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改变发发通报、讲讲排名的传统管理方式,改变就数据论数据、不考虑部门工作实际的管理机制,由分管相关业务庭和审管办的院领导带队,深入相关业务庭宣传审判管理最新理念,研究和分析业务庭审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解读审判质效指标数据,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的对策和建议,有效促进庭长、审判人员转变审判管理理念,从而积极采取固强补弱措施提高审判质效。
二是“请进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邀请市法院审管办领导对该院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解读市法院《2013年全市基层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庭局长运用“通达海”信息管理系统和审判质效评估系统进行审判管理,使庭局长正确认识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审判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为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开热线”,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在审管办建立“审判管理工作热线”,院领导、各部门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疑问和难题的,及时向审管办电话咨询。审管办认为业务部门审判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也及时电话提醒相关分管院领导和庭局长,通力合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