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四措并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7-16 浏览次数:460
近期以来,金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及省市法院的活动部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执法为民,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要求党员干警以党章为镜,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司法便民、保民、亲民、安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要求干警坚持做到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使司法为民的理念实实在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体会,使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夯实规范管理。该院按照目标计划化、权责明细化、考核定量化、奖惩有据化、措施具体化的要求,重新修订了《审判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逐步构建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运行合理、考核公平全员参与考核的约束激励机制,从审判管理、案件质量、岗位定责、法官言行、法官礼仪、行政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全院干警的行为,改变了被动管理的现状,激发了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为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自警自励,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求每位法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慎用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充分认识法官所处的特殊岗位、担任的特殊职务、在社会上扮演的特殊角色,时刻自警、自省、自重、自励、自爱,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始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学会算好经济账、法纪账、家庭账和良心账,自觉做到慎小事、拘小节,清廉自守,洁身自好。
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提升拒腐能力。为切实纠正干警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公正司法,该院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和暗访的方式,通过“听、看、查、问”等方法对部门和干警进行检查,设置防腐“高压线”,着力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预防和惩处机制,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