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
作者:高立新 发布时间:2013-07-15 浏览次数:843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法院工作现实需要来看,加强审判管理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务实举措,对于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如何在资源有效的条件下,确保审判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处理,是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已成为当前必然的选择。
审判管理的目的就是“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工作”,要实现这个目标,审判管理就要实现由分散化到集约化的转变,由粗放化到精细化的转变,由简单化到科学化的转变。基层法院要实现好这个转变,就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是要坚持规范化管理。实行规范化管理必须以制度健全为保证,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相对稳定的管理制度,使案件依规律、按流程有序运转,使法官依法律、按程序规范办案。当然,在制度的设定上,必须遵循审判规律,确保审判活动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审判管理格局,充分调动各审判管理主体参与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首先是要加强院领导、审判委员会的宏观决策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类案指导和对个案的研究。其次是要加强审判业务庭的二级管理,强化审判庭、合议庭的审判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分管院长、庭长、审判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的职能作用,完善审判业务庭岗位管理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履职有规范,监督有依据。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一要敢抓敢管,管就要管到位,不能做表面文章。二要善抓善管,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尊重审判组织的裁判权力,保障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要通过审判管理有效整合审判资源,减轻法官的事务性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增进广大法官对审判管理的认同,形成人人参与管理,人人服从管理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连年增长,随着经济转型、社会发展加速,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案件数量还会持续增长,各种新型案件的处理难度也会越来越大,人民法院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法院要适应新形势的特点,更有效在确保审判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处理,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案件质量,在宏观上,要以评估指标体系为审判工作的“体检表”,通过分析指标数据,发生问题,整改提高。在微观上,要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运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多种评查方式,查找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量。近三年来,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抽调了三名熟悉业务、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品德优秀的法官充实到审管部门从事质评工作,确保了质评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做好定期评查、重点评查的同时,着力开展专项评查工作,如通过审限评查,查找案件在审限报批、审限扣除、隐形超审限方面的问题;通过执行程序终结案件的评查,查找执行案件随意终结,终结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对裁判文书的专门评查,统一裁判文书制作尺度,解决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说理不透,瑕疵较多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一是要狠抓审限管理,充分利用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审判流程监控,细化审判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强化对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的审批手续的管理,做到审批主体明确、审查内容全面、审批不走过场,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笔者所在法院开展质效管理工作,实行院长督办和庭长催办的审限督促机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从三年前的全省落后位次提升到全省基层法院的领先位次。二是要狠抓均衡结案管理。要合理利用人案比,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合理分配审判工作量,加强部门间案件数量的合理调配。如笔者所在法院在普通民事收案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按照案件性质,结合人案比指数,增加速裁部门人员配置,将原由民一庭审理的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整到少年综合庭审理,同时,确立了法庭与执行局之间执行案件的调整机制,有效缓解了个别审判部门案件拥堵的状况,改善了全院的收结案均衡,也缓解了一线审判法官苦乐不均的状况。三是要建立好长期未结案件管控机制,切实解决诉讼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笔者所在法院在案件清理过程中,通过案件专门评查,着重解决个别审判人员案件结案不报,导致新收案件分配不了的问题;通过专门评查,着重解决少数审判人员庭审后不及时下判、借审限扣除故意不恢复审限,故意拖延办案的问题,收到了明显成效。
三要完善审判绩效管理考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笔者所在法院建立健全了导向正确、符合实际、简便易行的考评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公正的绩效考评,规范、引导法官的司法行为,努力实现管案与管人的有机结合。如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审判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以鼓励全体审判人员多办案、办好案为导向,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促进案结事了为目标,以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为基础,对反映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指标按一定的方法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审判绩效的综合评价。在绩效考核中,尤其注重和发挥了二级管理考核功能,通过二级管理考核增强了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审判管理意识,一线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升,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