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设刍议
作者:胡发富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次数:910
摘要:如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此,笔者根据详尽的对比研究,特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提出如下建议,与法学界有识之士共勉。
关键词:法院文化 方面 意义 影响 建议
中国的法院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也是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历史使命。 现见诸于报端的涉法文化的语汇中,有“法文化”、“法律文化”、“审判文化”、“诉讼文化”、“法院文化”、“法官文化”、“司法文化”种种,各有其内涵与外延,但言及“建设”,则各种涉法文化的“建设”的内涵与外延却趋于相通。故此可见:了解法院文化建设的特殊性,足以认识各种涉法文化建设的普遍性。前苏联哲学家罗森塔尔·尤金指出:“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可见,文化包容精神、物质两方面财富。所谓法院文化,是指法院组织法官行为主体在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进程中,形成的审判理念、司法规则、职业道德、理想信念、价值追求、物质符号、司法行为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总和。当今,中国的法院文化丰富、多彩的表象,凸现其显著的民族性和历史传承性。
纵观中华法系中司法文化连绵不断发展的数千年的历史,人们会清晰地发现:人民法院作为当今国家的审判机关,具有漫长而艰辛的历史发育过程。翻开中华法制史册可见: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从夏代的“大理”、商代的“御廌”和西周的“司寇”之司法官职到秦朝、汉朝和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廷尉”、“尚书台”司法机构,从隋朝、唐朝和宋朝的“三法司”(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到元朝的“刑部”、“大宗正府”、“御史台”、“宣政院”,从明朝、清朝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和清朝末期的“法部”、“大理院”到中华民国时期的“大理院”、“最高法院”,从中华苏维埃政府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一条在中华大地上薪火相传、经久不息、演变递嬗、日趋臻美的国家审判机关的发育轨迹,既标榜了审判机关在国家政体中的历史功绩,也彰显了当今人民法院文化深厚的历史积淀。
循着人民法院传承中华司法文化的历史轨迹回望:尧舜时代皋陶“神兽断狱”之标榜司法公正,商代“敬鬼神畏法令”之神权法思想,西周时期“明德慎罚”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礼治”特征,春秋时期“铸刑鼎”开创成文法先河之历史功绩,秦代法家重刑主义“法治”中的法网严密与严刑酷法之警世思考,汉代尊道家“无为而治”中的“重德轻刑”与崇儒家“独尊儒术”的“春秋决狱”之功过,三国两晋南北朝儒家道德法律文化中的“八议制度”、“官当制度”与“刑讯制度”、“登闻鼓直诉制度”之传世遗风,隋代弃用500条《开皇律》而“法外用刑”与搁置500条《大业律》而另行“严定酷刑”之历史教训,唐代“宽仁治天下”中的“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可鉴经验,宋代理学催生的政治、思想上的自由风气和立法强化中央集权却又称司法官吏为“难才”、并禁止武人干预司法之可歌典范,元代立佛教为国教下的立法却确立僧侣特权和强化主奴不平等关系及维护奴隶制度之法哲学思辩,明代“治乱世用重典”中的“明刑弼教”与“内行厂”、“锦衣卫”操控司法之冤滥悲剧,清初立法“详译明律,参以国制”而赢得“盛世”与清未“礼法之争”中的“变法修律”虽法丰而朝亡之“法治”价值评价,中华民国初期立宪确立“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和其后军阀独裁统治下的“复辟帝制”、“沿袭清末立法”及继而出现国民党反动派以“三民主义法制”原则“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以党治国”、法外实行法西斯主义专制之治国方略比较……中国古、近、现代这一切国体、政体变迁中的涉法文化的演进,都蕴含着司法文化不断提升的史实。剖析当今人民法院文化各个元素,似乎都可以在古、近、现代司法文化中找到源头;当今人民法院的司法文化理念中的某些思辨也可以在历史传承的司法文化中获取感悟。同时,从法哲学的视角看,传统的法院文化中,也是精华与糟粕并存,需要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辩证地看待法院文化资源,科学地承继其中之精华,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神圣的历史使命。
所谓法院文化即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较长时间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精神、现有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抽象概括,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管理文化建设、法院的知识文化建设六个方面。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法院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的大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大事,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具有根本性、基础性和长期性推进作用,法院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是在法院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对于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队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如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此,笔者根据详尽的对比研究,特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提出如下建议,与法学界有识之士共勉。
第一, 也是最值得一提的一点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注重性别比例、学历比例和年龄比例平衡,加强管理文化建设中的“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组合建设一支“高学历、高层次、高素质、高修养、高效率、高眼光、高胸怀、学识化、职业化、人性化、理性化、透明化、合理化、科学化”的“法律人、学者型”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五个统筹,切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全体员工的最根本利益,整合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进一步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形成增强全院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这是秉持“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文化育院”的科学理念,建设符合二十一世纪依法治国时代潮流的先进文化的根本政治保障。
第二, 树立正确科学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力促院文化建设形成合力,杜绝以司法行政化和官僚化为特征的形式主义建设,谨防大搞形象化的政绩工程而痛失法院依法治国、追求司法公正和司法正义的法院文化价值理念。
第三,要提高法院干警对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握其核心内容,在全院上下营造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认识,把握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质。要让每一位干警自觉地融入到法院文化建设的大环境中,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代表着具有浓厚文化气氛的法院。
第四,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核心是要加强法院精神文化精神建设。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王胜俊院长指出:“法院文化建设不是简单地搞一些文体娱乐活动或者写写画画,重要的是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精神塑造,核心在于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王院长的这段讲话,明确具体地勾画出了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实质,因此,要将精神文化建设放在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位置。当前,最关键的是要要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将司法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干警言行之中,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确保广大干警真正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让广大人民群众能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作风和形象。
第五,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软实力”作用。廉政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又一个重要内容,在廉政文化建设中,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用先进的道德理念培育人、塑造人,丰富人们的精神内涵,提升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境界。要大力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以正面引导干警,以反面警示干警。要把廉政文化的重点放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上,增强廉政文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他们秉公守法、廉洁司法的自觉性。
第六,根据<<法官法>>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地方法院预备法官遴选和培训制度、职称评定制度、业绩考评制度、职务晋升制度、优秀法官遴选制度、法官管理制度, 任人为贤,反对因亲疏仇嫌、本土化主义、个人关系、领导人个人的偏见等主观因素而导致法官实体利益的剥夺或丧失和素质参差不齐的分化程度进一步加剧,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方能使依法治国在中国法院彻底践行。
第七, 法院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双管齐下,坚持“两手转,两手都要硬”,避免只重物质文化硬件建设,而忽物质精神文明、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法院的知识文化软件建设的“瘸子法院文化建设”现象。
第八,加强法院的科技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这样一是可以丰富法官的精神生活,二是可以进行潜移默化地熏陶,从而培养法官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使他们更好地通过审判工作,一心一意地为人民大众服务。
第九,高扬旗帜,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理践结合,议行合一,提升法院文化的品味、魅力、辐射力、拓展力、创新力。
第十,法院文化建设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又要借鉴西方文明的优秀成果,通过不断的努力,真正使“社会精英”层面的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守信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社会运行的领航者”,提升法官的主体地位,使法官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参考文献:
【1】王胜俊:《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2】江必新:“彰显法院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载《法制日报》
【3】陈都冉(新沂法院):《浅论基层法院如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2011-11-07载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4】法院文化建设的传承与发展,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载于2012-02-10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