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开宾馆多年的林娜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每天热情相待、笑脸相迎的老顾客竟然是潜伏多日伺机作案的窃贼,不仅没赚到房费还被偷走大笔钱财。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王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王超系黑龙江人,20134月初,王超来到邳州市铁富镇,借口和人谈生意,在镇上某宾馆开了个房间,常住下来,没过两天就和宾馆老板林娜以及工作人员熟识起来,林娜见其老实本分的样子,又是常住熟客,待其十分热情周到。王超住了几天后发现自己房间对门正是林娜自住的房子,又摸清其经常在宾馆楼下和街坊邻居聊天时房门并不上锁的规律,于是认为时机成熟, 41213时许,王超趁林娜出门时进入其房间,将房屋内现金6300元,软苏烟一条盗走。

 

之后,王超并没有迅速逃离邳州,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想法,自作聪明的他在该镇另一家宾馆继续“潜伏”下来,不料却被民警抓个正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王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视其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本文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