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开诊所本无证 非法行医二进宫
作者:成虎 弘法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次数:202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农民,凭在医院“实习”两年的经历就私自开起了诊所,7月11日泗洪法院被告人钟鸣力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钟鸣力1982年初中毕业后到县城跟一个亲戚学了两年医,然后就回村医务室“从医”,2010年到县城一小区私自开了一个诊所,2012年8月9日因非法行医被泗洪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3年初,身无他技,又不想出力的他又重操旧业,悄悄在自家居住的小区开了个无名诊所,孰料又被卫生行政部门查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钟鸣力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分别于2011年5月25日、2012年2月7日被泗洪县卫生局行政处罚罚款21000元、3000人民币,并责令其立即整改。2012年5月11日,被告人钟鸣力正在进行非法诊疗活动时被泗洪县卫生局当场查获,2012年8月9日,泗洪法院以被告人钟鸣力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3年4月25日,被告人钟鸣力在泗洪县某小区再次进行非法诊疗活动时被泗洪县卫生局当场查获。
另查明,被告人钟鸣力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鸣力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钟鸣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