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近日,秦某接到法院传单后很着急又很诧异,他的合作伙伴竟将他告上了法庭。

 

秦某是江苏省大丰市一家纺织公司的负责人,去年5月,他和李某的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皮棉20余吨,货款41万余元。根据合同,秦某当即付货款22万元,余款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但因纺织行业行情滑坡,秦某公司的应收款未能及时回笼,导致不能及时还款。但是在李某的催促下,秦某当年8月还是凑了10万元支付给李某,余款92700元也打了欠条。可惜,秦某的一纸欠条不能打消李某的疑虑。今年年初,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秦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厂房等予以查封。

 

法官在摸底排查了秦某的情况后发现,秦某并非有意拖欠欠款,且公司仍在正常生产,货物销售渠道通畅,具备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如贸然对其厂房、设备进行查封,将使尚有生机的企业陷入绝境。考虑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官以债权人利益和企业发展并重为原则,与李某进行多次沟通,最终采取活查封形式,对秦某公司的机器、设备、厂房等生产要素不予查封,仅对其公司账户予以冻结,这样既保证被告资金不流失,保障了李某的利益,又能使秦某公司正常生产,可谓是一举两得。

 

与此同时,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并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秦某的公司也因此有了发展机会。多亏了法官,否则不仅我苦心经营多年的公司要倒闭,公司100多名工人也将失业!今年7月,秦某的公司摆脱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偿还了债务,公司也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