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与淮阴师院签订院校合作共建协议
作者:吴洪武 刘青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次数:932
7月1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与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举行院校共建协议签约仪式,清河法院卢正苏院长与法学院季秀平院长现场签订两单位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宣读聘任专家咨询员和兼职教师文件,并向被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双方交换“实习实践基地”和“法学理论教育基地牌匾”,以合作共建方式推进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推动法院司法工作和法学院教学科研共上新台阶。
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两单位达成的共建协议包括:法院聘请9名法学院在职主修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法律专业的教师担任专家咨询员,法学院邀请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兼职教师;法院邀请法学院的领导、专家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理论研讨,提供法理咨询,法学院将法院作为学生的实践基地,定期安排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双方加强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针对司法前沿课题,司法实务中的疑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共同开展调研,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学术交流,并在协商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共建领域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