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线缆七万元 换来刑罚近七年
作者:陈静 李振希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次数:195
两个月内作案七起,偷盗通信电缆线2800余米,涉案金额74060元,近日,高某被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高某是宿迁本地人,一直在家务农,同时承包着一个鱼塘,日子过得不咸不淡。前年冬天的一个午后,闲来无事的高某到鱼塘边溜达,看到几名工人在自家的鱼塘边拉电缆线。高某便上前攀谈,当听说电缆线很贵的时候,一直抱着发财梦的高某顿时心生一计。随后,高某便联系周某、汤某(已判刑),三人趁着夜里、凌晨四处流窜到周边乡镇,偷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的通信电缆线。三人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作案7起,盗得线径0.4mm的通信电缆线2800余米,经鉴证合计价值人民币74060元。
案发后,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的盗窃事实。归案后高某的亲属通过公安机关代为退赔被害单位损失10000元。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高某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且在归案后能够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追缴高某的其他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