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难逃脱 一念之差八月牢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次数:210
古有掩耳盗铃者,自以为是良策沾沾自喜,最后沦落为笨贼的雅号,今人中仍有不改类似脾性者,让人哭笑不得。安徽人吴某,在快餐店的公共场合,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偷取另一食客挂在椅背上衣服里装有5600元钱的现金袋,还未等其出了快餐店就被抓获,最后沭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安徽人吴某,46岁,2013年到沭阳走亲戚,也有些投奔之意,想在沭阳看看有无适合的工作。一日傍晚,吴某到沭阳县沭城镇“好必合快餐店”吃饭。刚六点,店里人还不是很多,吴某买好饭找到位置,折返柜台拿勺子的时候发现有些大大咧咧的钟某,付钱后随意把找零塞到鼓鼓的已然露出现金包的外衣口袋里。吴某也没多想,感慨下这人拿一沓钱也不注意,哪知钟某正好在吴某的背后坐下,并且把外衣脱下挂在椅背上,吴某的心思活了。一伸手就能够着钟某的外衣口袋,人也不多,动作小心点肯定没人看到,吴某就伸手了,拽出袋子后慌张向外走,未及走到门口就有人喊抓贼,吴某未能逃脱。经查,袋子里共有现金5600元。归案后,吴某狡辩钱是他捡的,不知道是谁掉的,但在餐厅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下,吴某无从抵赖。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吴某能当庭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