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根据县域地理分布情况,按照城区、工业园区、农村社区分别设立了三类各具特色的巡回法庭,并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了11个巡回审理联系点。

 

法官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对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找准“沟通点”;对双方就法律问题看法不一的,选好“切入点”;对双方原本具有较好感情基础的,创造“感化点”;对双方或一方有说情的,用好“借力点”。通过“四点”调解法,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今年以来,该院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巡回办案,把大量矛盾直接化解在基层。上半年,该法院巡回办案率达42.7%,与去年同比上升3.9%。赢得群众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