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构建审委会信访新机制
作者:许雪峰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次数:450
为将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推动涉诉信访问题的依法处置和实质性化解,日前,盐城中院研究出台《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该规则,该院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专门负责在审判委员会指导下对涉诉信访案件和事项进行讨论研究。
据悉,成立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是该院构建“导访入诉”组织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将原来由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办信办访工作,由审监庭承担的各类案件的申诉、申请再审复查职能统一划到立案二庭负责,实行办信与办访、办访与办案的职能整合。与此同时,在审判委员会之下成立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在法律规定框架内行使审判委员会授权的职能,坚持“诉访分离、导诉入访”,对研究的涉诉信访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启动立案受理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对不符合“诉”的条件的纳入普通涉诉信访,逐案明确办理意见;对符合信访终结条件的及时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层报上级法院信访终结;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积极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实质性化解措施,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