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聪明”惹下“大麻烦 ”
作者:王长圣 发布时间:2012-02-16 浏览次数:268
2月14日下午四时许,心急如焚的崔某某匆匆赶到海安法院立案庭,要求冻结王某名的银行卡中的存款。法院工作人员一面迅速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一面听取了崔某某的自述。
2012年1月30日,崔某某从南通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收了不少工程款,自作聪明的崔某某为防止材料商向其计要材料款,即与王某等人商议,用王某等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开借记卡,将所收钱款打到王某等人的银行卡上,银行卡由崔某某保管,密码自设。当日,崔某某等人在工商银行海安支行开发区分理处开了卡,崔某某在王某名下的卡中打进了273000元。2月14日,崔某某持卡到银行取款,发现卡中的20万不翼而飞,吃惊不小的崔某某赶紧到银行查询,发现王某已从卡中的存款中私自取走了20万,而且重新申办了银行卡并修改了密码。经过律师指点,崔某某于当日下午四点半匆匆赶到海安法院立案庭申请冻结王某银行卡中的存款。当日,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冻结了王某名下银行卡中的73000元。
【法官提醒】 目前,我国银行存款及银行卡均采用实名制,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存款或办理银行卡,很容易置钱款于他人控制之下。崔某某为防止材料商向其追款,用他人名义办理借记卡,其虽然采取了自已持卡、自设密码等措施,但仍造成20万元存款被他人占用的后果,这种小聪明带来的恶果值得其他人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