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审理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
作者:卢文杰 钱德明 发布时间:2012-02-16 浏览次数:262
2月15日,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一桩“民告官”工伤认定争议案。个体工商户顾某因不服一起工伤认定,故把该县人社局告上法庭,此次坐在被告席上的正是该局局长宫向阳。
当事人徐某系顾某单位职工,2011年1月4日凌晨,她骑自行车去顾某早餐店上班,6点10分左右,途经该县X301线苴镇光明桥路段时,被身后小型普通客车撞倒,当场死亡。事故经如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死者负次要责任。9月20日,第三人即死者丈夫王某向如东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该局调查取证,于11月23日作出属于工伤的决定。
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庄严的法槌,庭审开始。审判长首先简述案情,然后原告、被告双方围绕出事点是否属死者上班必经路段、事发前死者办事与工作有无关系、事发后现场人车分离和自行车无损与死者工作是否关联以及双方出具的取证材料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三方代表各抒己见,整个过程井然有序,最后合议庭就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询问。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一方面体现行政领导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另一方面,通过聆听百姓的倾诉与质问,可以更多地了解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部门的执法水平。宫向阳局长说:“以后涉及到本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我若没有特殊情况,都会出庭应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