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出千”追索赌资 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作者:陈静 李振希 发布时间:2013-07-10 浏览次数:226
赌博输掉1万元,怀疑赢钱之人“出老千”,要求赢钱者退还赌资被拒绝,便联系他人将赢钱者拘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仲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被告人庞某拘役四个月。
去年3月份的一天,仲某与张某等数人聚在一起“扎金花”,将随身携带的1万块钱输了个精光。身无分文的仲某向赢钱的张某提出借钱翻本,遭到拒绝。输红了眼的仲某便认为张某“出老千”,使用了骗术。于是便电话联系了另外一名“赌友”庞某,让庞某帮忙向张某要回赌资。在其他人的劝说下,张某做东请参与赌博的几人一起去喝酒,喝完酒后到洗浴中心洗澡。晚上8时许,刚从洗浴中心出来的仲某接到了庞某的电话,便招呼张某等人换个场地继续玩牌。随后,庞某驾车载着仲某、张某前往相约的酒店。途中,仲某再次提出要求张某返还赌资,庞某也主张受其兄弟小孙之托,要求张某偿还欠小孙的一万元赌债。遭到张某拒绝后,仲某、庞某便对张某进行殴打、恐吓,后将其带至一宾馆进行看管。次日上午10时许,仲某、庞某收到张某及其亲属给付的19000余元之后,才让张某离开宾馆。经鉴定,被害人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庞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仲某、庞某为索取赌债,非法剥夺被害人张兵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