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推广金湖法院廉政建设经验
作者:余增明 杨海平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7-10 浏览次数:474
7月9日,淮安中院在金湖法院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法院推广了金湖法院干警家属助廉经验。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伯荣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淮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对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工作作专题部署。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金湖县委、金湖县纪委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近几年来,金湖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预防司法腐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廉政建设新举措。2009年,该院在法官家属协会的基础上成立法官家属助廉协会,将廉政建设延伸到每个干警的家庭,通过开展“法官家属助廉”活动,引导法官家属积极参与廉政建设,配合法院有效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支持和保障配偶廉洁秉公执法。廉政建设的扎实开展,使干警的廉洁意识、价值观念、敬业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2009年以来,该院4次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连续六年获全市法院目标考评第一名。现场会上,金湖法院通过图片展板、媒体报道、经验介绍、代表发言等形式,向全市法院全方位展示了该院干警家属助廉活动情景,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淮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指出,金湖法院建立了一整套干警家属助廉的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值得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学习金湖法院的经验和做法,钱斌认为要把握三个辩证法,即把握“大”与“小”的辩证法,善于从小处入手,抓好反腐倡廉这一头等大事;把握“常”与“长”的辩证法,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握“内”与“外”的辩证法,既要抓好八小时之内,更要抓好八小之外,形成内外合力,让反腐没有死角。关于全市法院党风建设,钱斌提出四项要求,一是以廉政教育为着力点,大力营造“不想为”的廉政氛围。各法院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集中廉政教育,各部门每个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每名干警每半年要撰写自查报告和廉政小结。二是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着力构建“不能为”的制度网络。真正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职能部门要及时开展督查,及时通报,落实整改。三是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努力健全“不愿为”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当好“第一责任人”。四是以廉政督查为着力点,着力形成“不敢为”的惩治态势。始终坚持“零容忍”原则,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通过严肃查处,起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