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爱车成痴,试车一去不返终获罪
作者:王庆和 顾新燕 发布时间:2013-07-09 浏览次数:228
少年小姚爱车成痴,看中一辆价值4万元的本田金翼1500船式摩托车,和卖主相约试车时竟一去不返,一路将车从兴化开至常熟。日前,兴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抢夺案。
今年19岁的小姚从小酷爱摩托车,爱好骑车、玩车,也爱买车,家里给的零花钱以及自己打工的收入基本都用在了这个爱好上。案发前,小姚随父母在无锡打工,通过网络认识了摩托修理铺老板王某,时常交流一些摩托车维护、买卖信息。2011年年底,小姚在网络上得知王某店内有一辆本田金翼1500船式摩托车出售,便与其相约看车。12月3日,小姚到王某店内以试驾为由,骑上这辆本田1500一去不返。王某追赶未果后报警。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4万元。
在网友的配合下,民警得知小姚藏身在常熟的某宾馆内。经过父母及民警的劝说,三日后小姚将摩托车运送回兴化归还给王某,并赔偿损失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小姚在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尚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及时退还赃物,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平时表现尚可,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决定对小姚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官提醒:
年轻人有爱好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不少人却存在不劳而获思想,加之家庭管教不力,因而犯罪。希望广大青少年能从该案吸取教训,正确对待理想爱好,认真学习一技之长,努力勤劳致富,靠自己的力量实现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