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赌博输红眼 五少年“砸场子”被判刑
作者:李振希 陈静 发布时间:2013-07-09 浏览次数:233
因在娱乐中心玩游戏机赌博输了1000多元钱,向老板索要未果,为发泄不满情绪,数名少年手持鱼叉、钢管、棒球棒等工具将娱乐中心游戏机砸毁11台,被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刑罚。
小丁和小张两人均系90后,二人因学习成绩不好初中未毕业便辍了学。整日无所事事的两人分别曾因聚众斗殴罪和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去年6月30日晚,二人在娱乐中心玩游戏机斗地主,先后输了1000多元钱。心有不甘的两人认定游戏厅的机器有问题,便找到娱乐中心老板要求返还输掉的钱,被老板拒绝。怀恨在心的二人决定叫上一帮“哥们”去砸场子,给娱乐中心一个教训。二人便纠集方某、陈某、刘某等人,于次日凌晨2时许,持鱼叉、砍刀、钢管、棒球棍等工具到娱乐中心随意打砸游戏机,造成7台斗地主游戏机和4台五星红辉游戏机共计11台游戏机主机被砸坏。经鉴定,被损坏的游戏机主机价值共计人民币14027元。
宿豫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等五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丁某、张某、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告人方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年龄、自首情节、立功表现以及前科劣迹情节等因素,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丁某、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处方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