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无锡市“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无锡中院以93.524的测评得分,在无锡市第一类62个机关中名列前茅,被无锡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无锡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社会评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09、2010年度,该院第三次荣膺此称号。

  2011年,无锡两级法院共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和锦旗150多次,涉及干警121人。在此次评比中,充分体现民意的社会调查问卷测评得分占最终得分的87%,无锡中院以过硬的专业素养、扎实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时过境迁 不变的是为民之心

  “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锡法院的法官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2011年7月10日,当事人陈某向无锡中院送来感谢信,感谢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蔡毅用实际行动解其燃眉之急。

  据了解,陈某是原无锡中瑞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破产)职工,2005年下岗。低保户、二级肢体重度残疾、右眼失明……似乎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到陈某身上。由于政策原因,陈某无法参加总工会大病保障。无奈之下,陈某写信向当时负责公司破产的主审法官蔡毅求助。

  虽然时隔7年,但蔡毅并没有一推了之,而是积极与原破产主管单位联系,2个星期内为陈某解决了16000多元钱。

  提及此事,蔡毅淡然地说:“我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帮助,帮其暂渡眼前的难关。”

  标的虽小 追求的是司法实效

  务实,是无锡法院的工作作风。对无锡法院的法官们来说,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处理。

  “案件的执行标的才几百元,但是申请人居然送来锦旗,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南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钱伟说。这面上书“维护法律尊严 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是对法官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的肯定。

  江某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受轻微擦伤,“本来是件很小的事情,没必要闹上法庭,我就是受不了她的态度……”江某如此陈述。案件审理后,南长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赔偿江某医疗费等374.80元。但判决后,陈某下落不明,江某无奈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其实在申请执行时,我对法院多少有些怨气。因为起诉时,我申请了保全,但法官认为诉讼标的太小,没必要扣押助力车。”江某说。

  虽然只有300多块钱,但执行局的法官们并没有因此忽视。承办法官先后到陈某的租住地、户籍地,但一无所获。“如果我们就此放弃,江某对法院的抱怨会加深。”钱伟表示。为了执行到位,承办法官又来到了银行,终于在两家银行查到了陈某的一点点余额,凑满了执行标的,妥善解决了案件。

  多方奔波 秉承的是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院作风建设的目标,也是法官办案时秉承的理念。

  2011年5月11日,惠山法院立案受理无锡市某塑胶公司、无锡市某冶金公司申请执行杨某合同诈骗纠纷申请执行一案,该案执行标的近135万元。因为被执行人被判刑,法院无法与被执行人进行及时有效沟通。承办法官徐景全回忆说:“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我们前往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上海十余次,处理问题时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因为案件涉及异地执行且人员比较多,有时我们甚至会沟通到深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我们将执行过程中能公开的资料全部公开,实行阳光化操作。另外,当事人经常表示要请我们吃便饭,都被我们婉言谢绝了。”案件执行完毕后,当事人给惠山法院写来了感谢信。

  2012年,受复杂的经济环境的影响,无锡法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艰巨。但谈及此事,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满怀信心:“我们已做好全方位的准备,迎接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扎实的司法作风,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为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