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刘某在路上找摩托车钥匙之时,遭遇了迎面而来的汽车强光。刘某顺手喊停后,愤怒的他上来便是一掌,致前挡风玻璃碎裂。近日,东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2012412日晚上,刘某驾驶着二轮摩托车来到某亲戚家参加婚宴。由于喝了不少酒,其亲戚便劝其留下,但执意要走的刘某便说路途不算远,推着摩托车走回去就行。但走了不到一半路程后,刘某便觉着自己还清醒,晚上也不可能有交警,便想启动摩托车。哪知,他发现车钥匙不见了。于是,他顺着回家的路满地找。此时,迎面来了受害人赵某驾驶的轿车,因车辆开着大灯,刘某看不清路况,便顺势向其招手示意。不知情的赵某于是将车停下,刘某因赵某未变换灯光,上来一掌拍向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致前挡风玻璃碎裂,经鉴定损失达7000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最终结合其悔罪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