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同事为20岁刚出头的小吕介绍了女朋友,二人先行通过QQ交流,感情迅速升温,小吕先后向“小燕”汇去11千多元,骗局穿帮后,才知所谓“小燕”就是刘某本人。75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这起利用网络恋爱诈骗案,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年初,小吕收获了“意外之喜”,他的同事刘某为其介绍了个女朋友“小燕”。虽然没有正式见面,但是QQ聊天后,他发现女孩十分温柔懂事。不久,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一次聊天中,“小燕”透露自己工资都交与父母,生活费有点紧张,体贴的小吕立马给她汇过去2千元。几天后,两人商议在上海见面,“小燕”称依照家乡风俗,男女见面前男方应向女方支付8千元保证金,才显诚意。急于见面的小吕没有多想,往“小燕”账户汇去9千元。

 

到了约定见面的那天,小吕兴冲冲地赶到上海,“小燕“却如同人间蒸发一般,再也联系不上了。焦急的小吕这才意识到不对,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根本没有“小燕”这个人,刘某看到小吕性格单纯,利用其想谈恋爱的念头,冒充女孩与其聊天,以骗取钱财。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综合相关情节做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是一句网络常用语,并随着《纽约客》199375日刊登的一则漫画流行。网络时代,身份虚拟化增加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风险,也给一些心存不轨的人可乘之机。在虚拟世界谈恋爱更加要多个心眼,不能被蒙住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