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日,一起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被中止执行的陈年积案,在姜堰法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终于查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将该起看似“死案”的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执行到位。

 

19988月,周某经人介绍,向朱某供应5吨大米,计价11300元,约定在被执行人收货后付款,但朱某给付2000元后再不支付余款。周某多次追要无果后于19989月诉至法院,同年年底开始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查无存款、无车辆、无房产,居无定所,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历经法院执行局几任法官执行,多方查找,无音讯,无线索,数次中止执行。

 

20133月,周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接案后,承办法官没有把该案作为“死案”、难案置之不理,而是认真分析案情,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踪迹,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情况,案件却没有出现一点转机,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该案的执行。三个月后,在分析上一轮银行查询结果的基础上,执行法官再次启动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查控。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终于在泰州一农业银行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顺利将1.3万元执行到位。

 

收到执行款时,周某激动地表示:本来自己对这笔钱早已不抱希望,却没想到法官一直把他的事情放在心上,真是太感谢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