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防盗窗引发的血案
作者:刘洪波 袁煜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次数:239
家住常州市清潭新村的刘某与包某夫妻,有一个5岁的儿子明明,明明今年正在上幼儿园,活泼可爱,家里人甚是疼爱。夫妻两平日白天上班,儿子由其爷爷奶奶照看,一家人的生活可谓是幸福美满。
然而前不久突如其来的一场意外,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顿时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因为家住在三楼,为了防范盗窃,也为了防止儿子明明翻窗发生意外,两年前陈某夫妇请人在家里的三个房间安装了三扇防盗窗。今年3月10日傍晚,明明同其爷爷一起呆在家中。不久明明独自一人爬上卧室里窗台上的防盗窗,拿取放在上面的作业本,谁知爬上防盗窗后由于防盗窗焊口断裂,只听扑通一声,明明不幸连同防盗窗一起从三楼坠下,爷爷听到巨大响声后急忙跑到卧室查看,发现防盗窗有个大洞,而孙子却不见踪影,到窗台前一看,孙子已经掉在楼下的血泊之中,一家人立即将明明送往医院,但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失去小孩的陈某一家万分悲痛,认为安装防盗窗的张某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因为该防盗窗安装时张某声称能用十年,现如今仅过了两年,防盗窗就因焊接片断裂发生脱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其小孩坠楼身亡。因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夫妇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钟楼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约67万元。
庭审中,被告张某的代理人辩称,原告作为监护人未能防止小孩爬上防盗窗,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防盗窗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面对被告的辩解,刘某夫妇显然不能接受,坚称是张某的问题,要求张某承担所有损失。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赔偿原告陈某夫妇10万元。
在此,法官提醒公众,家里安装防盗窗切不可图便宜,要在确保其质量的前提下,也应当避免放置重物以及防止小孩攀爬,不要让原本用于安全保障的防盗窗演变为引发悲剧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