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婿不满净身出户 离婚时上演血溅五步
作者: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330
恋爱、结婚、生子,是一个人生命中永远值得纪念的几个时刻。然而,对于年仅21岁的李某来说,这一切好似一场噩梦,让她感觉后悔不已,不愿意再去过多的回忆。近日,苏州相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涉及李某的故意伤害案和离婚案,帮助她走出了这段不幸的婚姻。
2005年,年仅22岁的安徽孟某到苏州打工,因下班后空虚无聊,便喜欢上网找人聊天来排遣寂寞。当年年底,善于和网友插科打诨的孟某,通过聊天认识年仅16岁苏州本地女孩李某。在一来二往的交往中,两人便迅速沉入爱河,并自2006年3月份起在李某家里同居。2007年10月份,两个不懂世事的年轻人就迎来了两个人的爱情结晶——女儿李某某,还在2009年补办了结婚证,一家子其乐融融,让周围人艳羡。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考虑成熟的婚姻带来的不幸逐渐显现。2009年底起,孟某身上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和家庭暴力倾向慢慢显露出来,对李某稍有不满就开始拳脚相向,导致家里鸡犬不宁。作为刚刚满20周岁妻子,李某对家庭责任也没有太多感知。当与孟某吵架时,李某就采取了一种另一种方式来宣泄——见网友,经常找网络上所交的男性朋友玩,偶尔还几天不回家。2010年3月12日,双方又爆发了一次大的争吵,害怕失去现有生活的孟某苦苦哀求李某不要离婚,但李某仍旧骂孟某“是残疾人”、“挣不了钱”等刺耳的话,怒不可遏的孟某转身就到厨房拿了把菜刀,将李某左侧头部砍出一条10厘米长的伤口,并划伤了自己的女儿。后来,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李某并没有追究孟某的责任,但坚决要求离婚,并将孟某赶出了家门。
2010年10月13日,在安徽老家的孟某打电话给李某,假意说愿意离婚,还约定在下午1点30分在相城区的婚姻登记处见面。然而,等待李某的却是一场惨剧。当李某和自己父亲走到婚姻登记处时,等待在此的孟某再次表示,要么不离婚,要么将女儿给自己。早已心灰意冷的李某,再一次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眼见复合无望,一想到自己上门到李家多年,离婚却既不能得到女儿的抚养权,也不能分得一丁点儿财产,孟某血往心头涌,快速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美工刀,又快又狠地划向自己的妻子,将李某右脸部划开了5厘米长的深口子,并将其右眼球划破构成重伤。顿时,婚姻登记处李某的鲜血洒得满地都是,一场离婚纠纷转眼间演变成一件刑事案件。
经过相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鉴于孟某在明知他人报警后仍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是供述自己罪行,并且该案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对被告人可从轻处罚。不过,由于孟某事先有预谋、并持凶器伤害他人,犯罪手段比较恶劣,应酌情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五年,而两人之间婚姻纠纷也在民事法官主持下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这段因年幼无知而网恋、不善经营而争吵的婚姻,最终在一场血洒婚姻登记处的惨痛悲剧中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