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行保侨益 旅加华侨送锦旗
作者:蔡剑群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次数:241
近日,加拿大华侨胡某利用回常探亲的机会,专程来到我院,为执行局法官送上一面“执法为民,一身正气”锦旗并附一封感谢信,感谢执行局法官在执行其申请执行顾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排除干扰、公正执行。
本案中作为申请人的胡某是祖籍常州的加拿大华侨,长年在加拿大生活,多年前回乡探亲时在新北区购置了一套店面房,便与顾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将其房屋出租给顾某开了一间咖啡屋,但因顾某经营不善,欠下了一屁股债,合同尚未到期,顾某便一走了之,再也不见了踪影。胡某无奈,只能诉之法院要求解除与顾某的租凭合同并交还房屋。案件审理后,判决胡某胜诉。但因顾某欠有第三人丁某债务,丁某便趁机将出租屋“占”为已有。胡某多次与丁某交涉,丁某仗着是本地人,拒不搬出,不知不觉已过去了近两年时间。眼看执行期即将届满,胡某没办法,只能向我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我院执行法官多次与丁某交涉,但丁某仍坚持已见,声称要求顾某欠其债务得到偿还后还肯搬出。执行法官首先对丁某进行法律释明,丁某与顾某的债务关系与本案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丁某占据胡某房屋的行为是不妥当的,应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其权利,并对其不当行为进行了教育,如果丁某仍不搬离,将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另一方面,联系当地政府找丁某做工作。经过多次工作,丁某终于意识到其行为是不妥当的,自觉搬出了占用了两年了房屋。
胡某拿到房屋后,非常感动,一方面感谢法院能开辟绿色执行通道顺利执行,一方面感觉到家乡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特意在回乡之际,胡某专程来到我院,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