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为满足私欲,盗取他人信用卡,并公然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终被识破,雨季年华便在人生的履历上落下个不光彩一笔,不得不令人扼腕。近日,滨海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1992年生,高中文化,无业。2011218日下午,肖某为满足自己消费的欲望,在滨海县某宾馆职工宿舍内,顺手牵羊偷走受害人臧某的银行卡1张,并于同月24日下午到该县一自动取款机前,分两次取走臧某卡内人民币1700余元。

 

据了解,当肖某的行为被识破后,她一脸茫然,认为自己隔了这么多天取钱应该不会有人发现。问及其为何会偷钱时,只为满足自己上网消费的答案更是令人瞠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念其在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全部赃款主动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肖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