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四管齐下”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取得良效
作者:吴加全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次数:501
近年来,大丰法院针对危险驾驶罪案件数总体递增的趋势,结合此类案件的特殊性,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力促在高效审结案件的同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简化程序,做到快审快结。2012年以来,该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全部做到快审快结。通过快审快结,既克服了案件被告人身体受伤等不利因素给审理案件带来的不利影响,又减轻了案件被告人的心理负担。
保障权利,彰显司法关怀。该院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审理等环节,尽可能给因事故中受伤、行动不便、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予方便,刑事审判庭法官亲自到其家中送达起诉书副本,甚至根据特殊情况将开庭地点设在被告人家中;对于法律知识缺失的被告人,该院积极为其指定辩护人,从而保证了被告人充分享有诉讼权利,让被告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宽严相济,惩治教育并重。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意志、犯罪情节等因素,该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努力贯彻好教育挽救的政策。对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一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加强与矫正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充分保证被告人能够按时列管,从而增强了教育矫正效果。
强化宣传,增强法制意识。该院联合公安机关,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倡导广大群众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修正案(八)》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展示,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及国家从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决心,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了危险驾驶犯罪的发生。
2013年以来,大丰市人民法院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39件,此类案件数较2012年同比下降40%,大丰法院“四管齐下”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