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法院“三注重”妥善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
作者:徐健 沈静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次数:442
南通港闸法院坚持“预防、教育、感化”相结合的方法,妥善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取得较好效果。2012年以来,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上诉率、再犯罪率保持为零。
庭前注重社会调查。走访未成年犯家庭、学校、社区,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了解被告人归案后的有关情况,对可能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向其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发审前调查函。
庭审注重人文关怀。采用圆桌审判,未成年被告人不配戴械具、不穿囚衣,审判人员用课堂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审理。对未成年被告的前科劣迹,在量刑时不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也不将该前科写入判决书中。
庭后注重跟踪帮教。与学校、社区、司法所建立起帮教网络,对帮教对象实行定期回访,有效预防再犯罪。开设“心姐姐”QQ 群,关心未成年犯的思想动态,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