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增伟:法官树立四维自信 源头引擎司法公信
作者:周增伟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次数:903
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公信源自公正,公正源于公开。没有公开,就没有公信。何以公开?法官须从专业、职业、廉洁和社会尊荣等方面作出努力树立四维动态自信。
法官应有法律自信,即专业自信。“法者,天下之仪”、“国之权衡”。法官的专业自信源于人们对法律本身所代表的公平正义信仰与切身感知。在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只有相信和感知“法”是讲“理”的,人们才会去“信法”。习近平总书记讲“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感受”应是“理”的感受。金坛法院以老百姓感知的社会常理为指向,加强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等“三评查”,全面监管立案、审判与执行,狠抓案件质量,回应群众对“法”之“理”的期待。
法官应因良好的职业素养而自信。首先,职业道德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康德说:“有两样东西……不断增长景仰和敬畏,那就是在我头顶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有了这种景仰和敬畏,法官才会坚守法律,恪尽职守,严格适法。其次,法官应具备职业所期待的法律技能:博学多闻,精于技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深厚的法学功底、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冷静机智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及时调解、适时判决、高效率的执行,以高超的法律技艺展现法官涵养,传递法的精神,这是法本身应有之意。金坛法院以“一人一月一课时”法官论坛等活动给干警以同台竞技之平台,激励法官健康成长。
法官应视廉洁如生命。法官主动接受监督,是廉洁自信的表现。记得有一位法学家曾用一句“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来告诫每一位法律人。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者,法官犹如“刀尖上的舞者”,头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行走在诉辩之间,应自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遵循职业伦理,誓死以自身廉洁捍卫司法尊严。金坛法院坚持“严管厚爱”理念,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以“不出事”为底线,以先进典型为引导,以贪腐罪犯现身说法为鞭笞,狠抓党风廉政和司法作风建设,追求实效,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法官应在社会活动中树立自信。金坛法院近年来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向政协咨询,向人大汇报工作,得到了一些政策支持,切实解决了部分法官职级待遇等问题,探索出一些有利干警队伍建设的方法和机制,较好地维护了法官的社会尊荣。但是,当前依然存在“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严重依靠地方、考核过度强调行政化手法化解矛盾纠纷等等导致一些法官不敢审、不敢判、不敢执,效率低下,使法律本身所宣示的社会规范被践踏,司法公信被蚕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艰苦的环境砥砺出优秀的法官品质。我们坚持内外兼修,以自信示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布大信于天下,使人民群众逐步树立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要用法、化解矛盾要靠法的法律意识,一定会迎接法治春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