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卡莫名欠巨款 原是“朋友”冒领盗刷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228
在一个饭局上,90后的杨某告诉朋友她想办信用卡,但是没有工作的她没有办法办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饭局上立刻有人告诉杨某,自己的公司正帮助员工办理信用卡,可以顺便帮杨某出虚假的收入证明。杨某信以为真,把自己的身份证等复印件交给了这个朋友。谁知道,一年过去,杨某竟然欠了20多万元的债务,还差点因为恶意透支被起诉,才知原来是自己的“朋友”叶某盗刷的。近日,被告人叶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某日,90后的杨某想开店,但还没有工作的她,无法办理信用卡。有一次,在一个饭局上,她无意向大家提到了这件事。一个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叶某称自己是扬州某物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近在帮公司员工办理银行卡,可以顺便帮杨某办理信用卡,而且还可以大额透支,能满足杨某开店的需求。杨某听后非常高兴,不久就把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交给了叶某。后来,杨某多次询问叶某信用卡有没有办好,叶某都说,还在申请中,很快就好了。时间久了,杨某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某日,杨某突然收到短信,内容是信用卡刷卡消费20万元,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一年,催促她还款。杨某很纳闷,自己还没有信用卡,怎么会刷卡消费?随即打电话询问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经与银行多方交涉核实后,杨某认为自己的信用卡可能被叶某盗刷,随即向警方报了案。不久后,犯罪嫌疑人叶某被抓获。原来,叶某平时大手大脚,开公司贷款欠了一屁股债。在和朋友吃饭时,听到杨某的“心事”,叶某脑子一转,想出一个歪招。在拿到杨某的证件复印件后,叶某又伪造了杨某系其所经营的扬州某物资有限公司的员工,并开出了工资收入等虚假证明,然后以杨某的名义在某银行仪征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0万元的信用卡,获得该卡后即占为已有。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