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身份变队长 再伸贼手又获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211
一名无业男子出狱后摇身一变成为扬州某企业的保安队长。然而,有前科的他上岗后没几天,又因为“手痒”,伙同3个值班保安监守自盗。近日,仪征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9岁的刘某,曾因盗窃、敲诈勒索两次入狱。出狱后,在别人的推荐下,经过身份“漂白”,他成为了扬州某企业的保安队长。上班后,刘某发现这个企业的电缆生产量很大,市场价格也高,为摆脱贫困,贼心再起,并很快找到了值班保安崔某等3人,一起发财。由于刘某是保安队长,每次他值班时,就安排崔某等保安畅通无阻地进入厂区,先弄坏监控设备,然后肆无忌惮地盗窃单位的施工电缆。按照分工,一个保安负责望风,一个保安负责用尖刀割断作业电缆,一个保安负责把电缆“划剥”成铜线,然后转移销赃。多次盗窃下来,刘某等人先后10多次盗卖单位的电缆线,非法获利数万元。某日,在一次检查中,该公司保卫科工作人员某厂区的视频监控设备,竟莫名其妙地“罢工”.而当晚,该区就发生了盗窃事件,所以某晚,潜伏在厂区的保卫科工作人员,当场将孙某擒获,并到派出所报警。随后,警方将留宿在宾馆的崔某、段某、刘某抓获归案。按照规定,犯有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不得从事保安工作。据调查,刘某、孙某等四人全都是非法从业者,没有持证上岗。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崔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某企业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四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