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与工商联建立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作者:冯金严 王露露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463
为规范商事交易、化解商事纠纷,创新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日前,泰州中院与该市工商联联合成立诉调对接工作领导机构,并对30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据了解,双方共同建立了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作为诉调对接工作的领导机构,并设立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设立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等四项机制。
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好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要认识到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是诉讼调解制度的有效拓展和延伸,是能动司法的有效载体,是社会矛盾化解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
完善制度机制,保证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平台,共同推进在各类商会逐步设立“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并打造商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品牌。
加强配合协调,着力提升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联络制度,确保法院、工商联在工作中无缝衔接,真正把社会调解与诉讼调解和公正裁判有机地衔接起来,使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更加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需求。
注重完善调研总结,为商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作出积极、有益的探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分析、研究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应对新形势、新变化,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诉调对接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