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豫区法院依托审判执行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当好诚信社会的示范者、共建者和保障者三个角色,努力营造保护诚实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当好诚信建设示范者。该院通过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将维护社会诚信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塑造法院及法官的良好形象,夯实司法公信的价值基础。同时,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公开工作上下功夫,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拓宽畅通沟通联络渠道,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当好诚信建设共建者。该院积极探索建立与公安、检察、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诚信缺失人员经营活动的限制。不定期深入企业、学校、村居等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活动,定期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通过教育、警示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法治意识。                     

 

当好诚信建设保障者。该院将诚信概念引入诉讼程序,牢牢紧扣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和反规避执行力度,严厉制裁食品、药品安全、“黄赌毒”、诈骗、盗窃、偷税漏税等犯罪活动,提升公共安全感。2011年以来,该院成功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举办“法院开放日”8次,在电视、报纸公布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10次,先后有80档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