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法庭以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初夏晚22时的指针刚刚转过,位于连云区西小区家得福超市东侧的交叉路口,路上行人、车辆稀少,一名下夜班的妇女出现在街道上,该名妇女见夜色突然变黑,不禁加快脚步,疾步前行。不知何时,她发现后面有一黑衣男子紧随其后,而且距离越来越近,她紧忙握住拎包往前跑。不料,该名黑衣男子迅速追赶上前,用力抢夺该妇女拎包,得手后,黑衣男子消失在夜色中。

 

无独有而,在随后的半个月里,在墟沟海棠路立交桥东边的小巷内,一名身着深色衣服,年龄约30岁左右男子,以同样的手段抢劫下夜班女工的拎包。

 

案发后,立即引起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火速派员到达现场,组织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并快速调取了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在夜色中有一黑衣男子,紧紧尾随被害女子,正是他实施了抢劫。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尾随路线,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逐一排查,积极发动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加强案件串并工作,并增加巡逻警力和密度,坚持定向排查和便衣蹲守相结合,力争抓获现行。

 

很快,民警在调查摸底工作中了解到,案发当晚一男子进入一家洗浴中心,男子手里拎着女式皮包。种种迹象表明,该男子具备作案嫌疑。于是,警方立即部署警力,围绕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和案发前后可疑行为,重点对洗浴中心以及周边社区展开地毯式清查,发现目标后,警方将躲藏在岀租屋内的张某成功一举抓获。

 

经法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了抢劫犯罪事实。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