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梦”的构想,并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其落脚点就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过上更好生活。今年下半年即将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把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切实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作为人民法院,要做到依法服务大局,切实践行群众路线,通过公正、文明、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科学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民本意识,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把依法维护好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优势,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自觉融入大局和中心工作,通过履行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发展的司法职能,为改善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尽职尽责。

 

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增强人民法官的综合能力,不能单看学历、看理论水平,更要看是不是熟悉社会、会不会做群众工作,能不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没有与人民群众深厚感情,要历经磨砺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民生。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法官要加强司法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司法能力,穷尽一切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要强化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程序性,但在解决具体纠纷的过程中,法院工作应该体现灵活性和人性化,要引导群众用最省力、最省时、最省钱的方式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家庭、医疗、住房、劳动保障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妥善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尽力在四个方面狠下工夫。一是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狠下工夫,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二是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狠下工夫,通过快捷公正的审判方式,将人民群众及时从纠纷中解脱出来;三是在解决执行难方面狠下工夫,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在坚持群众路线上狠下工夫,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自觉将法院的司法活动充分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完善为民机制,妥善化解纷争。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完善便民利民的诉讼制度和便民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运用司法裁判权保障民生权益是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使命。

 

“为民司法”不是一个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司法实践。要不断完善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司法机制,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每一起具体案件、每一项群众的诉求入手,又好又快地处理每一起民生案件。积极拓展矛盾纠纷合理解决的渠道,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切实感觉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坚持巡回审判,完善便民服务诉讼网络。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强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诉讼群体,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解决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困难,不断增进民生保障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