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中院全面启动环境保护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工作,通过强化环境保护案件司法处理的专业化,有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该院成立环境保护案件“三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业务处室为成员单位,负责环境保护案件“三合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在市中院行政庭设立环境保护案件合议庭。同时,选择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丰富环保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陪审员,与环保部门联系成立环保巡回法庭,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协调机制、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巡回审理工作机制等,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