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接下“辛苦费” 晚节不保犯了罪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次数:235
一个已接近退休年龄的村干部,本应站好最后一班岗光荣退休,哪知却想在退休前乘机捞一把,收下开发商送给的“辛苦费”,结果触犯了刑律。7月1日,经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沭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孝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依法追缴被告人许孝谷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
现年59岁的许孝谷是沭阳县胡集镇许家村的一名农民,曾任许家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09年5月,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对该镇许家村康居示范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后由郭照兵代表淮安市金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同月15日,郭照兵以该公司名义与许家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合同书,胡集镇人民政府作为该合同的鉴证单位。因为定房的村民对开发商不信任,不愿直接将钱交给开发商。后村里与开发商经商议后,由开发商委托许家村代收买房款。经村委会决定,由许孝谷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矛盾调解等工作。在此期间,许孝谷也在该小区订购一套房子。2010年3月,许孝谷以购房优惠、领取工资等名义分两次收受郭照兵人民币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许孝谷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退出全部涉案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孝谷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发后,被告人许孝谷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退出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经考察,对被告人许孝谷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综上,对被告人许孝谷依法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