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出台意见保障该市“四城建设”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261
近日,丹阳市法院党组讨论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我市“四城建设”顺利推进的实施意见》,为该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目标保驾护航。
“四城建设”是丹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的重要载体,丹阳市法院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保障“创新之城”建设方面,要依法推进创新产业健康发展,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并加强司法研判,及时为“创新之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在保障“文化之城”建设方面,要妥善审理文化产业领域的各类纠纷,严厉打击损害文化产业的犯罪行为,在案件审理执行中着力弘扬社会诚信文化,促进“诚信丹阳”建设;在保障“生态之城”建设方面,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市建设的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侵权纠纷,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依法保障人居环境优化;在保障“和谐之城”建设方面,要广泛开展和谐共建,积极参与“平安丹阳”、“法治丹阳”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