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时竟睡着 男子危险驾驶获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次数:215
明明知道喝酒驾车的危险性,抱有侥幸心理喝酒驾车上路,可还是被执勤民警在盘查时发现。近日,仪征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认定被告人钟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经查,2013年2月25日13时26分许,被告人钟某醉酒后驾驶苏KXF887号轿车,沿本市真州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西园路交叉路口,在等待信号灯时睡着,后被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钟某当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9mg/100ml,钟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知饮酒严禁驾车的法律规定,却故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侵犯了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二款、第42条、第52条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一定数额罚金。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酒后驾车已经成为我国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但还有人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惜以身试法,最终为其行为承担责任。设立危险驾驶罪,广大群众应提高平安出行的意识,务必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