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法官你可真了不起,不仅帮我找回了祖传的戒指,还维系了兄弟情,谢谢!”72日下午,原告陆某特意赶到江苏省海安县曲塘法庭,向徐福鑫法官送上锦旗。锦旗上书:“法律的卫士,人民的法官。”

 

72年前,陆某父亲与母亲王某缔结连理。陆某出生后,陆某奶奶将一枚祖传的黄金戒指续传给陆某,因其年幼,暂由母亲王某保管。陆某7岁时,由于性格不和,陆某父母离异。离开时,王某带走了戒指。两年后,王某改嫁他人,并生下徐某。尽管少时埋怨母亲,成年后的陆某对王某孝顺有加,经常到徐家走动。

 

2012年,王某因病去世,伤心不已的陆某在回忆时突然想起了那枚祖传戒指。 于是他向徐某提出要求返还戒指,但遭到了断然拒绝。徐某认为,王某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她生前对这枚戒指十分珍视,时常拿出来擦拭,这是母亲留给自己的念想,应当由自己保管。无奈之下,陆某向曲塘法庭提起诉讼。

 

徐福鑫法官接手案件后,首先深入当地了解情况。附近群众和王某的娘家人反映说,王某生前多次表示要将戒指留给陆某。徐某父亲也承认戒指是陆家的,应当还给陆家。经过调查走访,徐福鑫发现徐某之所以不愿归还,并不是看重戒指本身的物质价值,只是情感上难以释怀,希望保留母亲的遗物。徐福鑫意识到,这起案件法律事实清楚,并无较大争议,但如果直接判决的话,兄弟情谊就难以挽回了。他当即决定采用疏导式庭审方式,并力邀当地心理协会咨询师汪裕宇协助。

 

庭审中,徐福鑫向被告徐某释明了法律规定。根据物权追及力原理,物权人陆某可以依法请求其返还。法官深入浅出地讲解使得徐某思想有所松动。休庭调解时,汪裕宇对徐某展开心理疏导:“难道对老人的怀念就是看谁拥有这枚戒指?身在天堂的王某如果看到你们兄弟二人为此对簿公堂,肯定也不会安心的。你一直强调自己孝顺母亲,如果连母亲的心愿也不愿遵从,还谈什么孝顺。”汪裕宇将徐某和陆某的手拉到一起,动情地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对母亲真正的爱是你们兄弟互相帮助,相亲相爱啊!”

 

心理咨询师温情的话语彻底打动了徐某心底的柔软之处,他眼泛泪光,紧紧握住陆某的手:“哥哥,我将戒指交还给你。虽然戒指不再由我保管,但是我与你兄弟情再续,这才是对母亲最好的缅怀!”至此,这枚传世金戒指触发的兄弟之争画上圆满句号。